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庭所协同多元解纷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近日,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四马路法庭联合铁东区公安分局四马路派出所,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隐私权侵权纠纷。经联合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彻底化解矛盾,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出租屋内暗藏摄像头,租客隐私遭侵害
租客李某承租许某名下住房用于日常居住,入住后,李某在房屋隐蔽位置发现房东许某私自安装的摄像设备。李某认为,承租房屋属于个人私密居住空间,房东许某私自安装摄像头,擅自拍摄其日常生活轨迹、起居活动,严重侵犯自身隐私权与生活安宁权,对其日常生活造成极大困扰,遂当即向四马路派出所报警求助。
派出所接警后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安抚当事人情绪,并组织双方初步沟通。沟通过程中,房东许某以摄像头已闲置未使用为由进行抗辩,拒不认可自身过错。双方就道歉、赔偿等核心争议分歧较大、各执一词,多次沟通均未能达成共识,矛盾持续僵持,存在进一步激化的风险。为避免纠纷升级,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与维权压力,派出所精准启动庭所联动、府院协同调处机制,对接四马路法庭开展联合专项调解。
联合调处:法理情理双兼顾,多方协同解心结
接到联动调解申请后,四马路法庭迅速联合四马路派出所组建专项调解专班,同步开展分层疏导、释法明理工作。
民警立足治安管理角度,向许某讲明私自在他人租住私密空间安装监控设备的治安风险、侵权后果,梳理报警取证的完整事实链条;法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一千零三十三条关于隐私权保护相关规定,明确释明:自然人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人生活安宁受法律严格保护,房屋所有权归房东所有,不代表房东可随意处置房屋空间、侵害租客合法权益,即便为自有房屋,也无权擅自安装监控窥探、记录租客日常生活。
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坚持法理与情理兼顾、公正与暖心并行的原则,分头疏导双方情绪。一方面严肃指正许某的侵权过错,使其充分认清财产所有权与公民隐私权的法律界限;另一方面耐心安抚李某的负面情绪,引导其理性表达诉求、合法合理维权。经过多轮耐心沟通、居中调和,双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书,纠纷圆满化解。

机制赋能:府院联动筑牢基层治理“第一道防线”
此次纠纷高效化解,是铁东区人民法院深化府院联动、落实“庭所联动”多元解纷模式的生动实践。一直以来,四马路法庭依托“法官进网格”“无讼社区”创建工作,常态化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社区建立信息互通、案件联调、普法联宣协作机制,对治安类民事衍生纠纷实行公安前置取证、法庭专业释法、联合一站式调解,把大量涉民生、涉居住类矛盾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
下一步,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四马路法庭将持续夯实府院联动基层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法庭、派出所、社区协同解纷常态化流程,聚焦房屋租赁、邻里隐私、物业服务等高频民生纠纷,持续开展联合调解、巡回普法、以案释法活动,以司法力量赋能平安铁东、法治铁东建设,切实提升辖区群众安全感、幸福感与司法获得感。
租房居住是许多市民的生活常态,无论是房东还是租客,均应守住法律底线。房屋租赁关系中,房东享有房屋所有权,但租客承租房屋后,即依法取得房屋的合法居住使用权,租赁房屋属于租客的私密空间,房东无权擅自安装监控设备、窥探租客日常生活。同时,租客在入住时应仔细检查房屋设施,一旦发现被偷拍偷录,第一时间报警固定证据,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签订租赁合同时,建议明确约定隐私保护条款,让租房更安心、更舒心。
来源: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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